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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原文)
时间:2017-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 1月 17日在桐城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欧阳水根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桐城抓住机遇、实干奋进的五年,也是我市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五年。2012年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荣获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安徽省先进典型基层检察院、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等称号。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桐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加大打击经济犯罪力度。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惩治经济领域犯罪,维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依法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43人,提起公诉91人。通过办理刘克胜、韩明亮、邱俊斌等非法集资案件,有力地维护了我市金融管理秩序,有效地防范了民间融资风险。

努力拓宽服务发展工作渠道。创新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切实做好企业发展的“护航人”,扎实推进暖企行动。加强检企共建,坚持送法进企业,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开展侵犯知识产权、金融债务逃废、涉众型经济犯罪等专项调研活动,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慎重办理涉案企业,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对外地检察机关查办的涉及我市企业的案件,主动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参与招投标活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87次。

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加强与环保部门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法律咨询、案件通报机制,严厉打击犯罪,及时提出恢复生态环境等检察建议;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强化对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建议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件,对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84人。

二、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来抓,打击与保护并重,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推动完善社会管理,促进平安桐城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60人,提起公诉1707人。突出打击严重暴力性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暴力性犯罪281人,“两抢一盗”犯罪397人;积极参与打击黄、赌、毒等行动,起诉组织卖淫、容留他人卖淫犯罪36人,开设赌场等涉赌类犯罪129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类犯罪110人。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准逮捕12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79人。认真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实行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共接受群众来信597件次、接待来访921人次,通过带案下访、定期回访、公开审查、公开听证等方式,认真办理各类信访案件,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无涉检信访积案,无涉检赴省进京非正常访现象发生。

致力保障群众权益。坚持检察跟着民意走,立足职能保民生、护民利,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到实处。高度重视对妇女儿童等特定群体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行为,起诉拐卖妇女、收买被拐卖妇女犯罪28人。慎捕慎诉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附条件不起诉7人。维护劳动者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依法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12人。

    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以网格化管理模式延伸服务窗口,以一站、一点的形式打造服务群众的检察工作直通车,使检察工作更加接地气、解民忧,目前已在范岗镇、村挂牌设点;创新“检察约谈”工作,开辟参与社会管理的新途径,使之成为群众了解检察机关的新窗口,成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新渠道,开展各类约谈140次,“检察约谈”已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全省检察工作品牌。

   三、坚定不移反腐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既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严厉惩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岗位的案件,也重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共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48件5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12人,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及涉农领域职务犯罪18人。

着力提升自侦办案水平和质量。转变侦查方式,突出科技应用,建成信息指挥中心、电子数据检验鉴定实验室,促进侦查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整合信息资源,深化“系统抓、抓系统”的办案模式,找准突破口,成功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慑力的窝案串案;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党政执法机关的协作,建立职务犯罪线索发现和收集机制,牢固树立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理念,努力做到“精细化初查、专业化讯问、规范化取证、集约化办案”,不断提升办案水平和质量。

紧密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办案与预防同向发力,积极开展“桐城检察预防行”活动,在深入剖析不同部门、行业职务犯罪发案特点、规律的基础上,建立了系统预防、行业预防和个案预防等工作机制。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56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1份;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先后到市委党校、税务、交通、住建等20多个部门开展法制讲座、各类警示教育103次;建成桐城市官德文化园和桐城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把 “六尺巷”蕴含的廉政元素融入其中,用桐城古今勤政廉政的经典故事警示教育桐城人。

    四、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不断加大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依法开展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共立案监督19件21人,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6件10人。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68人,追诉遗漏犯罪事实75件次,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件,对侦查活动中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9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依法提出抗诉5件,其中4件已获改判。我院办理的吴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监督案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57件,经立案审查,提请安庆市人民检察院抗诉21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调解息诉200余件,我院办理的何某等人申请监督健康权纠纷案获评安庆市首届“十佳”民生检察案例;认真开展虚假诉讼、类案监督、民事执行监督等专项检察活动,完善多元化诉讼监督格局;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和行政强制措施检察监督,为行政检察监督改革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先后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看守所在押人员立功和安全防范”、“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检察活动,强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1份、检察建议81份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督促有关部门变更羁押措施52人,通过对社区矫正环节的查验,监督撤销缓刑收监罪犯11人;依法办理特赦案件11件11人,其中未成年人案件10件10人。五年无超期羁押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五、规范执法,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执法办案活动严格依法进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接受监督的途径和方法。通过报告专项检察工作、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观摩庭等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络,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之下。2016年9月,云南省12名全国人大代表来院视察时对我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着力规范司法行为。坚持以管理促规范、提效率,规范办案流程,建立监督工作台帐,实行“一案一清单”,由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案件的受理、流转、办理进行统一管理,全程跟踪监督;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制度,实行“一案一登记,一物一标签”,引进了条形码管理系统,确保涉案财物账实相符;规范律师执业保障制度,设置律师接待室,依法支持律师阅卷、会见等执业活动,认真听取律师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建立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加强对年度办结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式管理,做到见人见案见整改,督促和引导办案人员依法依规办案。

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不断充实和完善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努力打造“阳光检务”工作品牌。建设“一站式”检务公开大厅,方便群众“面对面”公开,为上门群众提供便捷、透明、高效的一站式服务;打造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自媒体平台,及时公布检察动态和案件办理等信息,为广大网民提供“键对键”服务;设立检察工作站和工作联系点,扫除公开盲区,为基层群众提供“点对点”服务。通过公开队伍建设信息,政务信息、公开办案流程和案件办理信息,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

 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从严治检、素质强检,加强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强化基层基础建设,着力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检察队伍。

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整个检察工作全局的高度来谋划,组织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讲看齐、见行动”学习讨论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创新教育活动方式,引导青年党员干警参与开设“微信党课”,组织干警学习十八大及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精神,提高党员干警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使干警从思想上树立正确的执法观,进一步提高规范执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2012年我院被省检察院党组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

大力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创新和完善检察人才培养机制,队伍构成持续优化,检察干警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同比提高10%。突出加强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专业素能建设和新进新任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推行AB岗、“导师制”,搭建人才成长平台。我院在安庆市检察机关文检技术岗位练兵评比活动中获一等奖,干警获安庆市检察院表彰24人次、省检察院表彰14人次,检察队伍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稳步推进司法改革。2016年10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

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我院制定了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和检察官助理选任实施方案,成立遴选工作办公室和遴选工作监督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让每位干警既是改革的参与者,也是改革的监督者,充分保障干警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切实做到公开透明。目前首批遴选工作已顺利完成,人员定岗问题也已到位,下步就办案部门的职能整合、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贯彻落实以及人员科学化分类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确保各项改革如期完成,稳步推进。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清醒认识检察机关“四风”和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弛而不息地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检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办案工作各项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加强对执法一线岗位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把管人同管案、管权、管事等结合起来,通过分类管理、延伸管理,真正实现“管具体、管得住、管到位”;认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学习先进事迹等形式,筑牢干警思想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五年来,没有发现一起违法违纪现象。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市委坚强领导和人大有力监督,也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所有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仍然存在;对司法改革政策的重大意义和改革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不够;结合办案化解矛盾、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紧紧抓住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下大气力认真整改。

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任务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奋力崛起的关键时期。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认真履职,创新检察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处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出现的新型案件,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犯罪者,保护无辜者,支持创业者,挽救失足者,教育失误者;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打击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更加用心地促进人民安居乐业。在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源头治理,把法律监督职能向修复社会关系、预防减少犯罪、社会管理创新延伸,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把人民群众的关注点作为法律监督工作的着力点,促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加强对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司法保护,努力使执法过程变成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过程,使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需求。

三是更加坚定地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犯罪查处力度,坚决惩治民生领域特别是涉农领域侵犯群众权益犯罪;坚持关口前移,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更大贡献。

四是更加扎实地推进基层基础建设。要把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快复合型、专家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干警综合素能;通过党建抓队建,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能力素质、锤炼品德意志、确保公正廉洁;大力加强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建设,夯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各位代表,在我市全面实施“双复”工程、实现“双重”目标进程中,人民检察院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将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市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进我市在更高起点上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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