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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2022年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3-01-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7日在桐城市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加自觉服务发展大局,更加自觉坚持人民至上,更加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更加自觉锻造过硬队伍,各项工作呈现新气象、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效。一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1661件,同比增加59%,检察官人均办案近百件,位于全市前列,办案规模、监督力度均实现跃升。其中,审查逮捕167人、审查起诉657人,批准逮捕90人、提起公诉398人;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84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7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2件、公益诉讼案件132件、控告申诉案件77件。172项检察业务和案件质效评价指标中,138项位居全市第一方阵;一年内两起公益诉讼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为全省唯一。省检察院主要领导来桐调研时,对桐城检察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一、主动服务大局,在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坚决扛起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政治责任,确保检察工作与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稳”为先“防”为要,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3人,起诉“盗抢骗”“黄赌毒”等犯罪117人。认真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严肃惩治网络犯罪,起诉网络诈骗以及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44人,昭示网络空间绝非法外之地。

致力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多检察产品和更优检察服务。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31人,对情节轻微的涉企犯罪依法不起诉33人。清理涉企“挂案”6件,监督保障涉案企业负责人外出从事经营活动52人次,为企业发展“松绑减负”。开通“检企直通车”,全年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22次,顶格解决民企司法诉求。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合规案件3件,为全市最多。在办理某科技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中,对其合规整改评估后,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企业获得“新生”,产值和销售收入均实现十倍以上增长。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检察机关用一个个案例持续传递对涉案企业审慎、宽容、善意的司法理念,切实防止办理一个案件垮掉一个企业。

着力助推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31件38人,监督相关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38件次。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5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提出生态修复赔偿金9万余元。会同环保部门和河、林、路、田“四长”办公室开展执法检查20余次,合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倾力做实诉源治理。深化府检协作,建立“府检联动”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运用法治化手段破解社会治理难题,共同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创新。前移监督服务关口,在矛调中心设检察官工作室,积极探索“检调对接+检察监督”,加强源头治理监督,谨防“小问题”演变为“大矛盾”。推动治罪与治理相结合,针对安全生产、校园安全、非法捕捞、个人信息保护、宾馆管理等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4份,实现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系统治理转变。

协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完善与纪检监察办案衔接机制,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起诉职务犯罪2件2人,办理检察侦查案件1件2人。将办案向强化监督、加强教育、堵塞漏洞延伸,提高惩处腐败效能。针对粮食管理漏洞问题,向发案单位发出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被推选为省级优秀检察建议。

二、维护公平正义,在强化法律监督中深耕检察主业

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践行“求极致”工作理念,全面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刑事检察质效提升。积极适应刑事犯罪结构重大变化,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严惩少数严重犯罪的同时,对多数较轻犯罪、初犯偶犯依法从宽处理,依法不批捕77人、不起诉208人,同比上升20.31%、307.8%。坚决纠正有案不立、立案不当等问题,监督立案9人,监督撤案53人,同比上升125%、214%。加强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2件,追捕7人,追诉漏罪10人、漏犯16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请抗诉2件2人。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18件,同比上升125%。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全面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553人在自愿认罪认罚后作出从宽处理,适用率达89.48%。

民事检察力度增强。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配合并重。依法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发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审判程序监督检察建议23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2份,推动案件改判或调解11件。维护法院正确民事裁判,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和终结审查21件,同步释法说理,引导息诉罢访。联合市法院、市司法局出台《关于建立民事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支持74名农民工起诉讨薪,办理3件监护人拖欠抚养费案件,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行政检察持续深化。聚焦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的规范设立和安全运行,督促相关部门强化履职。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对虚假注册登记“空壳公司”,监督相关部门及时清理147家。深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成功化解3件伪造身份信息办理婚姻登记行政争议案,为当事人解绑困扰多年的“麻烦”婚姻。推动《关于加强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落实,将行政检察监督纳入行政执法机关目标管理“比执行力”绩效考核,促进依法行权、规范履职。

公益诉讼有序拓展。深化“河(湖、林、路、田)长+检察长”协作,健全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等机制。实现与“文都e家”平台信息共享,聘请9名行政机关业务骨干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招募公益诉讼志愿者30人,构建公益保护社会参与新模式。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寄递安全、生产安全、耕地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开展联合巡查或磋商40余次,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2件,整改率达100%,追缴公益损害赔偿金60余万元。

三、坚持司法为民,在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中做优检察服务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坚持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用力保护弱势群体。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坚决守护老年群体的“钱袋子”,会同公安机关为受骗老人追回被骗资金300余万元。严惩强奸、强制猥亵等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5人,提起公诉15人。积极运用司法救助扶危济困,救助21人,发放救助金8.4万元。当好农民工“护薪”人,综合运用审查起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近1200万元。

用情关爱未成年人。坚持“零容忍”,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8人。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14人。坚持综合履职,对“甩手”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17份;对办案中发现的强制报告、入职查询、防范校园欺凌落实不力等问题,联合10个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发出检察建议16份。坚持检校共建,18名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开展法治宣讲50余次,组织2000余名中小学生到法治教育基地接受普法教育。坚持品牌意识,创新“查、访、析、治”未成年人检察四步工作法,奋力打造“桐心护未”品牌,以检察保护助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全面落实。

用心回应群众诉求。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05件次,实现“七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内实体性答复”100%。持续推进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125件矛盾纠纷化解在首办环节。邀请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听证员,组织召开检察听证82次,借力借智公开审查,强化释法说理,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感受得到”。

四、注重强基固本,在锻造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形象

全面从严治党管检,坚持过硬标准,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展现新时代桐城检察新气象、新面貌。

抓实政治引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把讲政治落实在坚定政治方向、强化政治思维、运用政治智慧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等具体工作中,教育引导干警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请示报告报备制度。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抓实抓细巡视巡察和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以实际成效落实“一切从政治上看”。

抓实精细管理。运用检察业绩考评、案件评查、效能督查、纪律作风督查、廉政风险排查防控等加强“人”“案”管理。加强与驻院纪检监察组常态化会商,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整改管理不严等问题16个。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检务督察,提醒谈话3人。加强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常态教育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的政策宣传,全年干警记录报告重大事项40件,强化“遇事找法不找人”的法治意识。加强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严格落实“三同步”机制和信息发布“三审制”。

抓实素能培训。创新开展“微党课、微讲座、微沙龙”活动,强化素能训练。建立“思政+检务”双导师机制,通过思想领航、业务领路,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开展“十大业务”系列教材集中学习活动,开办办案故事分享会,深化落实检察官教检察官和领导干部上讲台、指导性案例进课堂,奋力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开展学习汇报展演、主题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等活动30余次,1人获评全市优秀公诉人。

抓实内外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组织观摩庭审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专题向人大常委会汇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主动邀请政协委员督导调研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自觉接受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监督制约,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公布法律文书462份,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察委员会、检务督察等内部监督和纪检监察组对执法办案风险全程监督作用,确保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法律检验和群众检验。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来桐城检察工作取得的每一点成绩和进步,都离不开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依法监督、建言献策和理解关心。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还有差距;二是司法理念更新还不够到位,能动司法、双赢多赢共赢等新理念贯彻落实还有差距;三是检察队伍建设还有薄弱环节,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储备不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差距。对此,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认真研究,着力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新征程上党和人民交给检察机关的一份责任更大、任务更重、要求更高的时代答卷。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落实“中发28号”“皖发26号”文件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人民至上,强化能动履职,提升检察品质,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现代化美好桐城建设。

一是坚决筑牢政治忠诚。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做到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等制度,始终坚持在人大监督下依法履职,坚定不移推进法治建设。持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积极传播检察好声音。

二是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践行“依法能动履职”新理念,充分发挥“府检联动”机制作用,积极推进年度重点任务落细落实、开花结果。持续抓实“一改两为”,提档升级“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检察服务清单,努力在助力平安建设、护航民企发展、守护生态文明、推进社会治理、保障民生福祉上狠抓落实,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高效、更有力度的司法保障。

三是高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持续优化工作理念,积极探索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的衔接,提升监督质效。加强与各政法单位和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发挥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行政机关特邀检察官助理、志愿者团队、检察听证员等作用,善于借力“外脑”,凝聚监督共识,增强工作合力。

四是用心办好群众身边“小案”。坚持人民至上、司法为民,全面准确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严格控制逮捕羁押,慎重行使起诉裁量,优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果,促进社会内生稳定。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司法救助、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起诉、刑事和解等工作,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助推诉源治理。

五是从严锻造可堪重任检察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持续推深做实党建和业务的深度融合,提升运用系统观念、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力抓实抓细多元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落实严管厚爱,压实“一岗双责”,持续规范对检察人员的考核考评,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六是扎实推进基础建设。加强数据收集、分析、研判和深度挖掘,引领办案智能化智慧化,奋力提升检察生产力。把着眼点放在解决社会治理难题、深化社会治理成效上,加快实现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持续加大信息化硬件投入力度,加快检察听证互联网直播建设。精心培育“一室一品”,深挖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培育先进典型,凸显地域特色。

各位代表!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引下,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面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奋力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桐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有关用语说明

1.涉企“挂案”:即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是指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家作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长期滞留刑事诉讼某一环节的案件。检察机关通过“挂案”清理推动公检法依法快速办理超过期限而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创业。

2.企业合规: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创新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主要是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通过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进行合规整改,帮助其查找违法犯罪的制度原因并填补制度漏洞,促使这些涉案企业合规守法经营。2022年3月,安庆全面推开企业合规工作。

3.府检联动:“府检联动”是推动依法行政和检察监督协同发力的创新举措。2022年7月26日,桐城市政府、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方案》及《2022年“府检联动”重点推进项目任务》,在细化涉企法治服务保障措施、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工作、强化市域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和强化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等6个方面开展府检深度合作,共同推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4.督促监护令: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受到侵害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5.“十个严禁”:2022年2月,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为全体政法干警划定了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是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制度成果,也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6.“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三个规定。

7.“十大业务”: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这十大业务是检察机关当前开展的主要业务,与“四大检察”共同构成了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

8.中发28号、皖发26号文件:指2021年6月15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2022年1月12日印发的《中共安徽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这是中央、省委为进一步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对新时代检察法律监督工作作出的重要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