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内设机构:
根据上级院通知要求,结合干警个人报名情况和单位工作实际,经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我院内设机构改革有关人员定岗及交流事项通知如下:
办公室,牵头负责人储敏,人员:孙欣、徐秀林、许峰、杨蔚、李园轩;
政治部,牵头负责人储敏,负责人陈秋平,人员:徐凯、陈瑞瑞;
第一检察部,牵头负责人刘军冲(主持工作),政治协理员施学飞,人员:王佩、储文青、姚珊、汪珊、方龙胜、李颖、徐敏;
第二检察部,牵头负责人蒋斌,人员:张亮亮、黄玉佩、鲍帮政、陶晨、檀苏桐;
第三检察部,牵头负责人江涛,人员:王国华、韩云、许正;
第四检察部,牵头负责人徐进峰,人员:潘忠民、赵慧;
第五检察部,牵头负责人胡平,人员:詹高峰、周明;
综合业务部,牵头负责人韦奇兵(主持工作),政治协理员彭文,人员:方向、梁献、程宗英、陈卫兵、王彪、汪健、孙跃宏、李盛红、祖亚芳、董昂、李磊、吴梦。
省编办关于内设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下达后,各部领导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任程序。请各部门安排好手头工作,按改革要求调整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