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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检察大数据战略
时间:2022-1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安徽省检察院大数据战略安排部署,深入推进桐城检察大数据工作,11月23日下午,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专题学习检察大数据战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伟主持会议,全体中心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第七部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郑栅洁书记在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张军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上,中心组成员集中观看了有关检察大数据战略的专题视频讲座,讲座结合检察实践与具体案例,从解析个案、梳理要求、构建模型、类案治理和融合监督等五个方面对检察大数据工作作了详细介绍,院领导和各业务部门负责同志根据岗位职能和检察工作实际就桐城检察大数据工作作研讨发言。

会议指出,推动检察大数据工作在桐城检察落地生根,一是大数据思维要动起来。检察官要运用大数据办案模型,以“个案发现—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思维方式赋能法律监督机制取得实效,助力提升法律监督工作精准度和权威性。二是组织保障要建起来。成立检察大数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牵头人、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三是不等不靠用起来。优先选择成熟的检察大数据模型强化应用,从“站在边上观望”到“实际走进去”,亲身感受和体验检察大数据变革带来的便利和高效。

会议强调,要转变思维理念。破除原有对大数据理解的误区,积极运用大数据破除数据壁垒、开展法律监督、拓展监督路径。要转变工作态度。从传统的办案思维转变到大数据办案思维,从被动转变到主动,从等待监督线索上门转变到主动思考、主动出击。要转变监督方向。通过运用大数据,监督方向要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不能仅盯某一个案件,要通过分析、思考、提炼,构建“办案模型”,做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要转变履职目标。建立从办理到治理的履职目标,把落脚点放在推进溯源治理、社会治理上,依法能动履职。

会议要求,在检察大数据建设上,要把握几个重点,一是杜绝“全面开花”。首先要优先利用大数据解决当前法律监督中最薄弱的环节、最难啃的骨头,不能每个条线都有一个模型、都建一个平台,真正把有限的资源用在解决最迫切的问题上。二是检察大数据建设要“可说可看可展示”。建立共享机制,积极参与政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检察机关和政府部门间的相关数据资源共享,形成大数据应用合力,以可视化直观展现应用成果。三是注重效用。建设检察大数据平台关键在于有产出、有应用以及可重复利用,能对办案产生长久的帮助和价值。四是建立检察大数据项目需求库。各部门要结合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认真思考、扎实谋划对检察大数据的应用需求,按照项目化要求,编制需求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定期研判,研究决定数字检察建设的具体事项,按照轻重缓急、量力而行、分期分批的原则,着力推进桐城检察大数据工作良性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