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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心护未·检察开放日】商店成“学生银行”?桐城检察出手整治
时间:2024-05-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姐姐,我把过年收的压岁钱都存在学校前的小卖部里可以吗?”

近期,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开展普法宣传时,有人向检察官反映有的学校一些学生将压岁钱、零花钱存在小卖部里,买东西时直接划账。《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针对此类现象,5月24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前往学校组织开展以“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并邀请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文昌派出所参与。

检查过程中,联合检查组重点查看学校周边商店的经营资质、食品生产日期、玩具生产厂商标签标识等;问询是否存在替学生存钱的情况,告诫商店负责人不得为学生预存消费、挂账消费,不得恶意诱导学生消费。随后检查组与该校领导召开座谈会,希望校方加强学生管理,并开展相关的普法宣传,引导学生养成正确的“三观”。

最后,未检检察官任姚珊为该校三年级小朋友们送上一堂法治课,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告诉小朋友们6岁、8岁、12岁、14岁、16岁、18岁等各个年龄节点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希望小朋友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

下一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与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等单位加强沟通,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快乐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