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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检联动】加强检警协作交流 助推醉驾案件高质效办理
时间:2024-04-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4月12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桐城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交警大队,就《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实施后的醉驾案件适用问题开展协作会商,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意见》相关规定,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执法办案标准,共同提升醉驾案件办理质效。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第一检察部主任韦奇兵,桐城市公安局法制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韦奇兵从醉驾案件立案标准、道路和机动车的认定、证据收集与采信等方面详细解读了《意见》相关内容。随后,检警双方重点分析了近年来醉驾案件办理中存在的取证不及时、不规范、不全面、证据标准不统一、取保候审执行等问题,并就办理案件中存在的难点、疑点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围绕证据收集、缓刑适用、具体量刑标准、快速办理机制等内容发表意见,剖析原因,进一步统一了认识,明确了证据标准,规范了收集固定证据、提升指控犯罪的准确度。

最后,检警双方就如何进一步落实好《意见》规定的综合治理与快速办理进行深入细致探讨,对于符合快速办理机制的案件,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不断开展好醉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此次会议检警双方就讨论内容初步形成了共识,为促进醉驾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打下了坚实基础,以更好实现醉驾案件优质高效办理。

下一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联合市公安局持续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将与公安局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加强正面引导和普法宣传,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坚持惩治和预防结合、治罪与治理并重,通过行刑衔接、行刑反向衔接、源头治理等机制办理好每一起醉驾案件,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社会共识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