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安徽省委宣传思想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命名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城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连续获评“安徽省文明单位”,这也是桐城市人民检察院连续第三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按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要求,立足检察工作实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不断提升全体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素质和精神文明素质,努力让党委放心、人民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