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桐心护未】快乐寒假 法治相伴——请查收这份来自桐城检察的“寒假安全指南”吧!
时间:2024-01-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寒假来啦!相信同学们对此刻已经期待已久了,终于又可以“放飞自我”了。同时,令人向往的假期往往是各类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如何才能让孩子们过一个轻松、快乐、健康、安全的寒假呢?请同学们和家长们一起查收这份来自桐城检察的“寒假安全指南”吧!

检察官提示一:交通规则要时刻记心中

1.出行时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护栏;

2.年幼的儿童不在马路边或者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3.未满十二周岁的学生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十六周岁的学生不得骑电动车或者摩托车上路;

4.未满十八周岁的学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高年级同学不能盲目追求新鲜感驾驶机动车,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5.家长要告诉孩子在外出骑行时,务必要佩戴头盔等安全防护装备,骑行中应在自行车道内行驶,禁止在道路上骑车带人、相互追逐,杜绝双手离把或手中持物、接打手机等危险行为。

检察官提示二:网络安全要时刻警惕

放假了,各种网络游戏皮肤免费成套赠送、网络刷单“足不出户、日赚千元”等一系列诈骗信息吸引着同学们,为了获得道具、皮肤、赚些零花钱等轻易相信某些网站二维码,扫码登陆被诈骗的案例不在少数。

青少年心理发展不成熟,安全防范意识较低,成为某些犯罪分子的“关注”群体。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通过网络游戏、网络聊天等方式取得未成年人信任,进而进行线上诈骗,甚至通过线下见面实施侵犯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

假期期间,家长可以正确地引导孩子、给他足够的关心和陪伴,让孩子学会平衡好生活、学习与游戏的关系。游戏虽然好玩,但还是要适度哦!要记住不随意扫描来源不明的二维码,不轻信网友,不随意转账,不随意出借、透露身份证和银行卡等隐私信息等。

检察官提示三:正确选择游玩场所,保护自身安全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节假日期间可以适度聚会放松,但一定注意不要前往酒吧、夜店、KTV等法律规定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以免对健康成长产生负面影响。

家长们要注意给孩子们选择正确的游玩场所,多带孩子们进行一些户外活动,切勿将未成年人带入KTV、酒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保护好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检察官提示四:自觉抵制违规校外培训,理性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保护好“钱袋子”

假期是孩子们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为接下来学习生活做好充分身心准备的重要时间节点,切勿把假期变“学期”,家长们应科学合理安排好孩子们的寒假生活,加强沟通交流。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违规培训逃避监管,不仅培训质量难以保证,安全管理更是隐患重重,危及学生及家长人身、财产安全,请广大学生及家长共同抵制违规培训和各种形式的诱导、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警惕防范资金安全风险,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广大学生及家长要通过全国统一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缴费、退费及投诉。一次性缴费不应超过3个月或60课时及5000元上限,要求培训机构开具正规发票,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切实避免“退费难”“卷款跑路”等风险,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严防电信网络诈骗,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政府部门公文或以培训机构名义,诱导学生及家长添加QQ号或加入QQ群,以校外培训退费名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家长朋友们务必不要轻信陌生账号,转款要三思,确认是否为对公账户,切忌随意向私人账户汇款。

父母是子女的第一监护人,寒假期间应监护好子女的身心健康,增进亲子关系;同学们也要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桐城检察祝大家假期快乐!平安健康,皆有所获!待到一年春来时,让我们相聚校园,共赏花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