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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检察院开展强制报告制度宣讲
时间:2023-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基层群众基础好,掌握信息全面,是强制报告制度最应落地落实之处。7月11日,桐城市检察院受邀为全市200余名社区工作者和村干部解读强制报告制度。

活动中,未检检察官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从“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制度的意义、内容及程序、义务主体、需要报告的具体情形、不履行义务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地解读,帮助社区工作者和村干部充分认识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强制报告义务主体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主动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大格局中,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源头预防工作。

参训人员表示,社区、村委会是开展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主阵地之一,今后一定会学好、用好强制报告制度,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敏感度,做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者和践行者。

小贴士:

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