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真爱伪造身份证登记结婚,却因彼时的虚假身份,无法用真身磊落示人;一方不辞而别二十余年,名存实亡的婚姻已经成为累赘,尝试离婚却发现谜团重重;妻子失踪数十年婚姻还“活着”,诉讼离婚却发现妻子另有其人,问题婚姻何去何从。
婚姻登记与异地落户、子女上学、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民生大事密不可分,实践中存在不少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登记结婚的情形,最终变为难以解绑的“麻烦”婚姻。
黄某某和夏某某恋爱结婚时,因夏某某未达法定婚龄,伪造身份信息瞒天过海,却没想到夏某某因此成了不被官方认可的已婚人士。为了让夏某某顺利落户,黄某某便向法院起诉离婚,却因夏某某身份信息系虚构而不被支持;向民政部门申请撤销婚姻再重新登记,却被告知这种情形民政部门无权自行核查撤销。
陈某某和刘某某在二十多年前结婚登记,婚后不久刘某某便离家出走,之后再无音讯。二十多年后,独自一人的陈某某生活困难,为恢复单身享有相关社会保障政策而向法院起诉离婚时,才发现并不存在刘某某这个人,辗转数次离婚未果。
李某某妻子失踪数十年,留下儿子与自己相依相伴。在李某某诉讼离婚时才发现妻子另有其人,因为没有明确的被告,无法通过民事诉讼解除婚姻关系。
为了解决上述当事人的“麻烦”婚姻,桐城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迎难而上,从法院、民政、公安等单位调取案件相关材料,并到当事人住所地走访调查,在全面厘清案件事实的前提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结合听证意见,依法向民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除此之外,对于多年申诉奔波、家庭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桐城市人民检察院给予司法救助,帮助当事人重拾生活信心;对于涉及婚姻诈骗的,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
民有所呼,检有所应。撤销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社会的和谐。桐城市人民检察院秉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理念,促进依法行政和法律监督相结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