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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检察官在乡村课堂开讲,打通法治教育 “最后一公里”
时间:2022-1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同学们,你们身边有发生过校园欺凌吗?”

“同学们,你们有听说过《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吗?”

“各位同学们,今天我来给大家上一堂法治课,希望这节法治课能帮助大家增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2月8日,在桐城市挂车河初级中学,桐城市人民检察院的未检检察官姚珊为全校学生送去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治课。

课堂上,针对在场学生们年龄较小、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的特点,检察官用他们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方式向同学们解释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法律知识。当检察官问同学们有没有给别人起过外号时,同学们哄堂大笑并回答“有!”。听到这个回答,检察官向同学们分享了一个小男孩因被同学们起外号而不愿意上学,产生了严重心理问题并导致退学的故事,借此告诉同学们,起不恰当的外号,也是一种校园欺凌的行为。

“不仅仅是‘起外号’,还有很多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行为也是校园欺凌,包括打、踢、抓、咬、推搡、勒索、抢夺和破坏物品等的身体暴力,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外号、恐吓威胁等的言语暴力,还有利用同伴关系和社会操作进行欺凌,使被欺凌者遭受谣言传播的影响的心里暴力也是校园欺凌的一种。”

“当我们遭受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呢?要及时寻求老师和家长的帮助,有必要时要寻求法律的帮助。同学们,你们还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强化法律意识,做一名知法守法的好学生,我们不要成为校园欺凌的受害者,也不能成为校园欺凌的施害者,要勇敢坚定地对校园欺凌说‘不’!”

检察官在课堂上还向同学们介绍了强制报告制度,课后和该校校长一同张贴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海报,共同呼吁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呵护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政府、家庭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一直以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桐城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推深做实“法治进校园”活动,多到乡村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学生们提供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法治课,让更多的学生接受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