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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守护长江,桐城市检察院在行动
时间:2021-03-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要指示精神,保护长江母亲河,3月3日上午,桐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松涛带领第五检察部干警,赴桐城市鲟鱼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长江十年禁渔“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宣传活动。

  

  

  

  朱松涛一行首先来到鲟鱼镇文化广场,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宣传资料群众进行现场交流,向他们讲解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相关法律规定和刑事立案标准。随后,干警们来到长江渡口边,查看水质情况,并与干部群众亲切交谈通过检察官细致讲解,广大干群对长江十年禁渔有了清晰了解,纷纷表示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生活中做到不捕、不买、不吃长江鱼。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全局计为子孙谋重大民心工程和历史工程,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打造美丽长江经济带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桐城市检察院紧盯长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充分运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等抓手,积极创新工作措施,与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检察办案,为长江大保护贡献检察力量。